2.本次活动采用短信报名参加的形式,未报名或报名时间超出我行规定时间范围的,不计入本次活动统计范围,最晚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31号。客户报名一次即视为参加后续所有活动,无需重复报名。我行将根据客户报名手机号码匹配其账户信息,用以进行积分统计与添加,请客户确保报名使用的手机号码与预留我行的手机号码一致。若客户在活动期间修改预留手机号请在报名有效时间内使用新手机号再次报名,以新手机号对应的卡号匹配账户信息,用以进行积分统计与添加。
3.副卡交易视同主卡交易,奖励积分计入主卡账户。
4.满额赠积分活动:客户在活动报名有效期内成功报名后,其名下白金、钻石(尊尚)、无限信用卡在活动期间人民币可计积分交易满3000元,可获赠2万信用卡积分奖励;人民币可计积分交易满5000元,可获赠5万信用卡积分奖励;人民币可计积分交易满7000元,可获赠10万信用卡积分奖励。每客户限享一次,详见下表:
交易金额(元) |
奖励积分(分) |
3000≤x<5000 |
2万 |
5000≤x<7000 |
5万 |
x≥7000 |
10万 |
5.月末刷卡5倍积分活动:客户在报名有效期内成功报名后,其名下白金、钻石(尊尚)、无限信用卡在活动时间内的所有人民币可计积分消费均可获得5倍积分礼遇。活动所赠5倍积分包含原消费所获得的双倍积分,即参与本活动可额外获得3倍积分(如遇节假日或其他多倍积分活动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进行奖励)。积分奖励上限为10万分/户。如在活动期间发生撤销交易,则所撤销的交易金额不计入本次活动统计范围。
6.我行将于每个活动月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对活动期间满足奖励条件的消费进行统计,并将积分添加至客户的账户。
7.此次活动交易统计以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银行交易入账时间为准,房地产类交易、汽车销售类交易、批发类交易、公立医院类交易、公共学校类交易、慈善与社会服务类交易、政府类交易、网上交易、农业合作类交易、县乡优惠类交易等不可计积分交易与其他争议交易等均不计入活动获奖数据(积分规则以我行最新公示准则为准,客户可拨打中国光大银行7*24小时全球贵宾服务专线或登陆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网站:帮助中心-金融服务-积分奖励计划细则及条款、积分常见问题及解答”查询)。